邵阳新宁一加工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并处罚
2024-05-08 13:49:0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黄春林 | 点击量:978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春林)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消防工作监督实效,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5月7日,新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新宁县和笙裕电子加工厂实施挂牌督办,同时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人民币6500元的行政处罚。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新宁县和笙裕电子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1、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2、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3、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4、生产、储存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与其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不相匹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安全。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有关规定,经大队集体议案决定,综合判定新宁县和笙裕电子加工厂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责令该单位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该单位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法给予新宁县和笙裕电子加工厂罚款人民币6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确保消防安全,场所负责人也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力争早日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下一步,大队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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